大埔龍尾村肢解案 兩人涉助疑兇潛逃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

兩年前的大埔龍尾村肢解案,兩名涉嫌協助疑兇鄺港智乘搭遊艇潛逃往澳門的被告林舜及潘巧賢,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。案件押後至6月27日判刑,索取兩人的背景報告,期間需要還押候判。 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,裁判官陳志輝表示,從兩名被告與另一名名為Ivy的女子的通訊群組對話中,顯示被告潘巧賢無可能不知道遊艇航線,亦無可能不知道乘船人是不經海關離開香港,認為她早前的供詞是為掩飾事實,不合情理。當她知道租船費為30萬元時,亦沒有即時退出通話群組及終止對話,法庭不相信潘巧賢在案中的角色只是傳話者。 裁判官又指出,從相關通話紀錄中,認為兩名被告有就安排遊艇一事達成協議,並著手執行協議,又認為被告林舜必然清楚知道 Ivy的朋友牽涉違法事項而希望盡量離開香港,但仍然協助對方安排遊艇。 裁判官又說,法庭雖然不肯定林舜及潘巧賢當時是否知道搭船者Alex就是肢解案疑兇鄺港智,但並不影響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的定罪因素。 控罪指,41歲的遊艇公司職員林舜及29歲的女網紅潘巧賢,於2023年2月24日至25日期間一同串謀,以及與名為Ivy的女子,協助名為 Alex的男子緊急及秘密離開香港。 2023年2月在大埔龍尾村肢解,警方至今共起訴 6人。其中死者蔡天鳳的前夫鄺港智、前大伯鄺港傑、前家翁鄺球,各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,死者的前家姑李瑞香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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